莱芜德正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项目技改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依法批准设立的产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可免于第一次环评公示。现莱芜德正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项目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相关信息,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目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信息公示。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莱芜德正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项目技改工程。
建设规模:在莱芜德正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项目处置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即焚烧1.65万吨/年,物化3万吨/年),对物化段进行技改,增加物化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技改后由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的16大类74小类增至32大类136小类,不新增设备,不同处置工艺通过阀门切换实现。
项目投资:500万元,环保工程依托原有,不新增
建设地点:山东莱芜高新区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区,武当山路以东,钱塘江街以北,莱芜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坐标为36°10'41.86"N,117°44'17.60"E。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期:2个月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莱芜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386347714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东鲁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呼工
联系电话:0531-82806466
邮箱:hutingting@lujinep.com
四、报告(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电子版报告和公众意见表网址:https://pan.baidu.com/s/18HLZlm8SMJqIP7jNcAAg1Q
电子版报告和公众意见表提取码:4kmq
纸质报告查阅地址:山东鲁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1-82806466
五、公示提出意见的方式
(1)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将与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 hutingting@lujinep.com);
(2)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七、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村庄和个人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热心人士。
莱芜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四日

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项目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20-11-04 10:34
莱芜德正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项目技改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依法批准设立的产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可免于第一次环评公示。现莱芜德正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项目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相关信息,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目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信息公示。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莱芜德正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项目技改工程。
建设规模:在莱芜德正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项目处置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即焚烧1.65万吨/年,物化3万吨/年),对物化段进行技改,增加物化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技改后由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的16大类74小类增至32大类136小类,不新增设备,不同处置工艺通过阀门切换实现。
项目投资:500万元,环保工程依托原有,不新增
建设地点:山东莱芜高新区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区,武当山路以东,钱塘江街以北,莱芜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坐标为36°10'41.86"N,117°44'17.60"E。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期:2个月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莱芜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386347714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东鲁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呼工
联系电话:0531-82806466
邮箱:hutingting@lujinep.com
四、报告(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电子版报告和公众意见表网址:https://pan.baidu.com/s/18HLZlm8SMJqIP7jNcAAg1Q
电子版报告和公众意见表提取码:4kmq
纸质报告查阅地址:山东鲁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1-82806466
五、公示提出意见的方式
(1)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将与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 hutingting@lujinep.com);
(2)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七、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村庄和个人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热心人士。
莱芜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四日